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到2030年,全面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
在这样的政策背景下,宁夏地区专属的普惠型补充医疗保险——“宁夏·宁惠保”产品诞生了。它是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指导下,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和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共同设计并承保的一款普惠型补充医疗保险。也就是说,“宁夏·宁惠保”不是社会保险,而是一种商业保险,是一款专门服务于当地群众的补充医疗保险。它的保障范围和基本医疗保险是相衔接的。只要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在当地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合规医疗费用,经当地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由个人自付的部分,可以通过“宁夏·宁惠保”适当报销。
从2020年在宁夏地区首次发布以来,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通过“低保费、低门槛、高保障”缓解普通群众医疗费用压力,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健康保障需求。
社会普遍认为,“宁夏·宁惠保”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那么,宁惠保的优点有哪些?
关键有三点:不限年龄、职业、户籍,只要是宁夏基本医保参保人均可投保;无需体检,有什么疾病都不会影响参保;保费较低,一年只需要59元或139元,保费不高。与一般商业医疗保险相比,“宁夏·宁惠保”有巨大的吸引力。因为一般的商业医疗保险不接受高龄人群和身患较重疾病的人士参保且商业医保的价格一般也不低。而“宁夏·宁惠保”是补充性的商业保险,既不强制实施,又不问参保者的年龄和健康状况,让更多宁夏人民群众,能够享受到政策性惠民保险的红利,不仅可以提升相关人群的幸福感,更有助于稳固经济社会人员结构的稳定性,从而激发社会经济发展动力。
“宁夏·宁惠保”为宁夏群众提供了有效的风险防范工具,有利于防止了因病返贫,实现群众收入持续稳定增长。那么具体体现是什么呢?
疾病的治疗不仅需要花费家庭中用于开展生产的资金,还会影响到家庭生计资本中的社会资本以及人力资本,最终导致丧失谋生的手段。这主要体现在在重大疾病的影响下,群众为恢复健康往往需要大量的资金,而自有资金对于疾病的巨大花费而言往往是不足的。这就需要通过利用社会关系网络进行资金的筹集,造成后期大量的债务需要偿还,长期以往最终会加剧收入水平的恶化。
“宁夏·宁惠保”的出现,丰富了现有的医疗保障体系层次,使得个人与家庭可以以较低的保费获得更高额度、更为全面的医疗保障,让群众在遭受到健康冲击以后为他们提供经济补偿。一方面能分担家庭的经济负担,不至于因为治疗疾病挤占群众的基本生计活动所需要的资金,另一方面可以使群众不至于因病或意外事故无法得到治疗导致丧失收入来源,从而增强群众收入的稳定性。
“宁夏·宁惠保”充分体现了坚守的普惠性产品定位,通过可持续发展助推高质量发展,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宁夏·宁惠保”也将牢记初心使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持续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力守护人民美好生活,为早日实现共同富裕目标不懈贡献力量。